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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年前,因離婚,她黯然離開女兒,9年後,安定下來的她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,誰知卻遭到女兒的強烈反對。
  母愛“缺席”9年後她要變更撫養權
  2004年,楊女士與肥西男子王先生因感情不和經法院判決離婚,當時年僅5歲的女兒瀟瀟(化名)判歸王先生撫養。由於老家在外地,離婚後,楊女士忙於打拼事業,對女兒的關心和照顧少之又少。瀟瀟對母親的感情和記憶也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淡薄。
  眼瞅著9年時間過去了,瀟瀟已經長成14歲的大姑娘了。考慮到自己這麼多年未盡母親責任,事業穩定的楊女士遂起訴至肥西縣法院,要求將女兒變更為由自己撫養,可她怎麼也沒想到,這隻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。
  女兒拒與母親生活她僅獲得探視權
  法庭內,瀟瀟靜靜地坐在父親王先生身旁,對母親態度十分冷淡,對於楊女士不時投過來的目光,她甚至不願意與其對視。當法官徵詢其意願時,瀟瀟激動地重覆著“我堅決不跟她一起生活”。在父親的勸說下,她的情緒才漸漸平復下來。
  見女兒視自己如“陌生人”,堅決不同意與自己生活,楊女士既失望又傷心。昨日,記者獲悉,經法官調解,她與前夫達成一致協議:女兒瀟瀟仍隨王先生生活,她享有探視權,但每次探視前要以短信、電話的方式告知對方。(市場星報 程磊 畢書頡 馬冰璐)  (原標題:一朝醒悟,要求變更撫養權遭女兒拒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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